租务术语

  • 租赁合约
    这是规定租约所有条款和条件的正式协议。 协议通常由业主的律师准备,并分为几页。 通常情况下,租客可以让自己的律师审查协议,在这种情况下,租客将承担自己的律师费。 签署租赁协议后,租客必须向业主支付保证金。 租赁协议由双方签署,一式两份,并且必须缴纳印花税。

  • 租赁期
    一般写字楼物业的租赁期为二至三年,甚至有使用空间较大的租户要求延长租赁期至六年或九年),并设定每三年租约期后按当前市价重估租金。

  • 租金
    租金以每平方呎(建筑面积/可租用面积/实用面积)港元计算,不包括管理费和其它额外费用,并需提前一个月支付。实际租金经常会在谈判中讨论。而此实际支付租金一般会按首个租赁期的平均租金计算得出以鼓励及吸引租户承租。

  • 免租期
    原为津贴租户装修单位期间的支出。 实际上,业主可按各种因素如承租单位的大小及当时市况厘定,提供更长的免租期,以鼓励租户承租。

  • 终止条款
    一般而言,香港的租赁交易是不能转让但允许有限度地分租。 租户可要求提前终止租赁合约;同样,业主亦可提前终止租赁合约以作出售或重建用途。而执行终止租约的可能性将受所需通知期规管。

  • 续租权
    某些个案租户可享续租权。 即在原有租约届满时可多续二(2)或三(3)年期。 租赁合约内将列明续租权被行使时的各细项规定,包括待通知期限及续租期内应支付的新租金评估方法。

  • 租金重估
    通常租赁契约内已说明租金检讨条款会按当前市价作出决定或假设。然而,假若业主及租户未能就重估租金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根据租金重估机制,转介有关个案予独立估价人士,如专家或仲裁人利度重估租金。

  • 交楼状况
    通常业主以“交吉”形式交付物业,而交吉准则不尽相同。大部份甲级写字楼的业主会提供内部分租间隔、升高地台、铺平地台、天花骨架、天花板及灯箱;并附设冷气机房,而冷气管道及电线铺设将由租户自行装置。

    为提高物业标准并符合香港《建筑物条例》及《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要求,业主通常要求物业内所有机电工程及消防装置必须交由相关的合资格注册承办商执行。

    在租赁结束时,业主一般保留要求租户还原物业至原有状态的权利。这将或会是租户在租赁期届满时的额外开支。

英信行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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